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倡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将学生的学习兴趣、所学专业与其未来的职业生涯选择结合在一起,根据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决定》(华交党发〔2014〕11号)精神和《亚博取款快速安全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华交教 [2014]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部转专业仅限于本学院内部调整,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如:学生高考录取是在第二批次,转专业时不能转入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但第一批次可转入第二批次专业)。
第二条 每届本科生组织一次学院内部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采用选拔考试的方式进行(学生须参加学校在该学期组织的全校性转专业考试),每次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均不得超过所在专业人数的10%。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以下情况之一,不能转专业:
1、定向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者;
2、跨高考录取科类转专业者;
3、本学年有1门及以上必修课(含限选课)期末考试不及格者。
4、已转专业者;
5、由于办学条件限制无法转入的专业。
第三章 申请时间和程序
第四条 内部转专业首先应当参加学校的全校性转专业申请流程,时间和程序如下:
1、申请时间在第八周至第十周。
2、教务处根据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的比率,在组织报名前分文、理科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出、转入的名额。
3、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第十六周或十七周组织转专业选拔考试,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考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排序结果,符合条件者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第五条 在全校性转专业结束后,我院对剩余未挑。ɑ蛭刺粞〉剑┳ㄒ档奈以貉,按照参加学校考试的成绩进行排序,符合条件者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在每届学生第三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六条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